所謂不平衡報價是相對常規報價而言,并在常規報價的基礎上進行調整得到的,是對常規報價的優化。
不平衡報價法是在工程項目的投標總價確定后,根據招標文件的付款條件,合理地調整投標文件中子項目的報價,在不抬高總價以免影響中標(商務得分)的前提下,實施項目時能夠盡早、更多地結算工程款,并能夠贏得更多利潤的一種投標報價方法。
不平衡報價法,對投標人而言是一種投標策略,而對招標人而言則可能導致低價中標、高價結算,有時招標人將蒙受巨額損失。
由于建筑市場信息的不對稱,有經驗的承包商可能比業主更清楚工程量實際會發生的數量,當發現有缺項、漏項或兩者之間有較大差別時,在大多數情況下,就會采用不平衡報價法。
那么,哪些情況容易觸發不平衡報價呢?
項目調整
投標人在報價時,匯總報價不變,把施工中先期施工項目的價格調高,后期施工中的項目價格調低。這樣,投標人就可提前獲得較多的進度款。
提高價格的項目主要有:土方工程、基礎工程和結構部分等。
降低價格的項目主要有:屋面工程、裝飾工程等。
工程量計算誤差
投標單位在審核建設單位(代理機構)的工程量時,發現計算有誤,有經驗的施工單位會進行判斷,對一些工程量將來造成增加的項目,價格適當報高,對工程量將來減少的項目,價格適當報低,保持報價總價不變。投標單位在結算時,進行變更調整時對增加工程量的,相應就增加了合同總價,減少工程量時,就會減少。
工程量清單描述異議
投標單位在審核建設單位(代理機構)的項目時,發現提供的清單中描述項目特征和實際圖紙不符,就會對這些問題進行不平衡報價。將清單與圖紙中有差異的價格壓低,或者將報價與實際市場價格存在差異的項目價格進行調整,使之,在后期進行重新組價時,投標企業能夠變相地獲得利潤。
方案與實際的差異
一般建設項目施工工期較長且復雜,施工方案對施工現場實際情況有時候也有一定差異,就會產生變更或創造條件來變更,就會有利潤增加。根據實際情況,降低更改性大的項目報價,把價差放在別的項目上,結算時將報價重新組價,從而獲取一定的利潤。
暫定工程
對于一些暫定的工程,一般由建設單位決定。對于某些項目極有可能做,且是投標單位自己做,就報高價。如做的可能性不大時,就報低價,維持總報價不變。一旦在實際中做這些工程,施工單位就可多獲利。如暫定工程今后可能分包其他施工企業做的,報出低價。
議標
議標時,建設單位要求降低報價時,投標單位有意壓低工程數量小的報價,工程量大的保持不動或少動,這樣報價清單上看去有很多項報價都減了,但實際總報價卻降得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