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結算送審中,經常會發現有工程結算多報的現象,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這篇文章我們就淺談一下工程結算“失真”的原因:
一、聯系單盲目簽證,事后補簽,簽證表述不清、準確度不夠及時間性不強
由于我國目前采取的是計量(監理)與評價(決算)分離的工程監管模式。搞決算審核工作的工程師施工時一般不到現場,決算審核時工程量的計算依據主要就是施工圖和監理簽證。這就為施工環節(尤其是隱蔽工程)偷工減料提供了可能。
現場監理人員對造價管理和有關規定掌握不夠,對不應該簽證的項目盲目簽證。有的簽證由施工單位填寫,不認真核實就簽字蓋章;施工單位在簽證上巧立名目,弄虛作假,以少報多,蒙哄欺騙,遇到問題不及時辦理簽證,決算時搞突擊,互相扯皮推卸責任;有的施工單位為了中標,報價很低,為了保住自己的利潤對包干工程偷工減料,對非包干工程進行大量的施工簽證,施工現場的亂簽證,擾亂了建筑市場正常秩序。
二、工程量計算方面
工程量的計算是依據竣工圖紙、設計變更聯系單和國家統一規定的計算規則來編制的,是結算編制的基礎。工程量計算誤差主要包括在定額中子目錄再次計算、計算單位不一致而造成工程量的小數點錯位及計算錯誤。
三、套用定額方面
對定額中的缺項套用子目或換算的理解有出入、忽略定額綜合解釋,不換算系數、高套定額。
四、材料價格方面。
主材的型號、材質在設計中不明確;除去規定的材料價格外,還有大部分采用的是市場價,這也影響了結算的造價。
五、費用計算方面。
不按合同要求套用費用定額。根據工程類別劃分,三類工程卻高套用二類工程。工程沒有達到約定的文明施工程度卻按約定計算文明施工增加費。在縣城(鎮)的工程稅金的卻套用市區的費率等。
六、極少數的結算編制人員業務水平不過關,以致計算”失真”。
七、建設單位在發包合同及現場簽證中用詞不嚴謹而導致結算與實際有出入。
八、施工單位顧慮結算卡得太緊。
送審結算是建設單位委托中介機構審核的,建設單位的主觀愿望是核減核增的額度來支付業務費,這自然形成施工單位加大水分多報的可能。常見的有:
1、巧立名目,高套定額。
2、虛設費用。
3、提高計費標準,擴大取費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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