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建設工程質量的司法鑒定有許多類型,因為實際建設過程中的許多問題,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瑕疵,從而引起后期的各種司法鑒定,比如施工質量鑒定,及成品質量鑒定。
一般在建設工程質量的司法鑒定里,案由可大致分為這四類,施工質量鑒定、成品質量鑒定、環境變化對監控房屋的損害鑒定、工程事故鑒定。
施工質量鑒定通常都是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之間。建設方發現或者懷疑施工質量問題,如監理或甲方的技術負責人在施工過程或竣工驗收時,或者是其他工程糾紛中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
在建設方已經交成品,而后期建筑使用者發現的房屋建筑質量問題,通常是開發商與住房購買者之間的民事糾紛。隨著居民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加上開發商對房屋質量把關不嚴,成品質量鑒定一直在增加。住戶多是發現施工質量方面的,尤其外觀質量,如屋面漏水、粉刷層脫落等,但房屋質量還與勘察設計質量有關。
這一類通常是城市密集區的地下水抽取、地鐵施工、基坑開挖、采礦等引起的地面沉降對臨近建筑產生不利影響。屬住戶與施工單位之間的糾紛。
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時,為了認定責任從而做相關的事故鑒定。其中并不單純是技術鑒定,還涉及政策法規和管理等方面。
在實際生活中,施工和成品質量的鑒定兩者最常見。
司法鑒定是常用的司法手段,工程質量在進行司法鑒定時,就是要通過專業的鑒定結果,明確各方的責任,方便后續處理。相關比較重要的事故,如果經鑒定后,所涉及的人員有可能是會受到刑事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