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的規模及數量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處于增長狀態,相關的工程糾紛也隨之增加,工程造價類是屬于占比較大的,并且造價往往關系著建設方及施工方的利益,雙方難以達到一致意見時,通常便借助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當前因為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完善,其中存在著許多的問題。
1.1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相關法律不完善
1.2對工程造價司法鑒定范圍、機構、人員等的規定不明確
1.3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程序存在不足
1.4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實體環節問題較多
工程造價鑒定當下的問題主要是由于建設工程發展過快,但相關的法律制度并沒有跟上去,這一方面導致了工程造價的糾紛過多難以解決,并且鑒定的相關法律,范圍及機構等規定不明,更使得造價鑒定開展得十分困難,問題諸多。
2.1完善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相關法律法規體系
2.2規范工程造價司法鑒定程序
2.3改善工程造價司法鑒定實體的對策
想要解決工程司法鑒定中的種種問題,一方面是從完善法規制度下手,這里最根源問題所在,同時法規制度健全后相應的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事件也會減少。另一方面就是需要鑒定人員及參與人員遵循從約原則、獨立原則,公正原則,合法原則,證據原則等,共同維護司法鑒定的客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