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指組織內部的獨立性審計,內容審計同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相結合,可以充分發揮全過程審計的作用,從最大可能控制工程造價。
內部審計是指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內部申計人員,根據法規及相關規定,對被審計的單位的活動及相關的資料是否真實、正確、合規、進行監察,是具有評價經濟責任,檢驗經濟業務,改善經濟管理、提高經營效益的獨立監督活動。
內部審計主要是經濟監督的職能,起到制約、監督等作用,能夠保障組織內部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的執行。
工程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是指對建設項日施工的全過程進行審計監督的活動,跟蹤審計的內容包括工前審計、建期審計和工后審計這三個主要部分。
工程項日施工前的審計是指對工程項目開工前的主要準備工作進行審計,審計的主要方向有審查施工工程項日的合同管理情況、工程項日部設立情況、工程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簽訂的情況、工程項目的資金籌集和使用計劃、工程項目目標成本計劃書的編制等。
將內部審計滲透進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中,充分發揮了監督控制的作用,極大提高了審計的執行力度,避免一部分表面工程,對工程造價的控制是非常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