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工程,因為工程不大而沒有簽合同。完工之后,有可能會遭遇甲方不給做結算的情況。一般情況下,委托的律師會建議乙方先做一個訴前鑒定。但是,對于訴前鑒定,法院是否認可,對方是否承認,都沒有準確的說法。那還有沒有必要非要做一份這樣的訴前鑒定呢?
法院雖然不一定就不認可啊,律師的建議也沒有錯。
訴前工程鑒定最主要的作用是在工程訴訟中占據主導地位,工程既然沒有結算,乙方做一份訴前鑒定也可以說是作為一項證據提交的。
這里就要說得到訴訟中的舉證責任,通俗點講就是”誰主張誰舉證“。因為乙方已經交了鑒定報告,那么實際上乙方已經完成了舉證這一步驟,對方不同意,那他就應該舉證反駁,對方可以去向法院申請司法鑒定,當然這個鑒定費用也是由他來出,法院申請的造價鑒定費用可是要高很多的,這個時候對方就會很被動,有不少的案件對方當事人在訴前鑒定報告出具后直接接受了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