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工程的承接都是靠人情。但也經常會出現(xiàn),關系還可以的朋友,承包給包工頭的工程,基于朋友間的信任,雙方沒簽合同。待到工程搞完后,索要工程款就成了理不清的賬。比如,發(fā)包人把價格壓得太低,以承包人的角度,可能都合不住成本。如果雙方一直不能達成一致,又礙于人情,不愿鬧大,甚至去打官司,躊躇不前。
這種工程糾紛其實也是比較常見,雙方既然都認可工程實際發(fā)生,只是結算價款不成達成一致。既然雙方是朋友,對方也沒打算賴賬,另一方又不想因為打官司把關系鬧的太僵,那可以雙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公司出具一份訴前工程鑒定報告,這個時候就不能再口頭委托了,雙方一定要共同簽訂一份委托協(xié)議,約定按照最終的工程造價鑒定報告作為結算依據(jù),當然這個事還需要一方去說服對方同意才可以,如果這個朋友都不愿意和對方協(xié)商,那承包人還是該走訴訟走訴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