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都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而工程鑒定報告也只是相對公正的,不可能絕對公正。因為鑒定結果是由人進行判斷和評定,而人的主觀因素、專業水平、利益關系等都會影響到鑒定結果。因此,為了盡可能提高鑒定報告的公正性,需要嚴格遵循相關規范、程序和標準,選用有資質、專業水平高、服務質量好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確保鑒定過程的透明、公開和公正。
不過,司法鑒定的鑒定意見,在證據界的地位不可撼動。尤其在刑事案件中,鑒定人對鑒定書造假,可按偽證罪論處,鐵窗3年。
當事人一旦發現鑒定報告有明顯錯誤,一定要及時提出異議,并提供證據進行推翻,或申請重新鑒定。如果鑒定機構存在違規行為,可以向相關監管部門進行投訴或舉報,也就是鑒定單位所在地的市、州或省級司法行政機關投訴。工程類鑒定則應向當地住建局監督站進行投訴。如果鑒定機構的行為涉及到違法犯罪,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尋求法律保護。
不過,一定要注意,在處理問題時,需要保留相關證據和資料,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維護。同時,也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采取違法手段進行維權。